科技简报

绵阳人才新规 激励人才向科技生产一线流动

2013-07-15 10:12
字体:【    】 打印

    一个人才能培育一个新的领域,带动一个新的产业。3月7日,我市出台《关于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创办(领办)科技型企业的意见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创办(领办)科技型企业,人才“下海”可留职三年,并有多项激励措施。这既是加快科技城建设的又一人才新规,也是发挥我市人才优势,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。新规一出,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。

    人才新规,到底新在哪里?创办(领办)企业可获得哪些方面的支持?万一失败怎么办?为便于更好地了解政策,记者采访了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,就新出台的政策进行了解读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咨询的多申请的少

    最近一段时间,市委组织部人才科的电话响个不停,他们大多是咨询人才新规政策的,50岁的梁兵(化名)便是其中一位。作为某事业单位的干部,从得知出台人才新规到下定决心报名申请,梁兵足足纠结了半个月。

    “在这个岗位干了几十年,政策早已烂熟于心,与其在这个岗位上呆到退休,还不如‘下海’搏一搏。”梁兵说。但说起容易做起难,创业毕竟有风险,真要放下“铁饭碗”办企业,还需要很大的勇气和决心。为解决这些后顾之忧,新规规定人才“下海”可留职三年,在此期间,按月发放原基本待遇,愿意回原单位的将被妥善安排,创办(领办)时间与之前的任职时间合并计算。

    “创业期间有政策和资金支持,万一失败还可以回原单位上班,这么好的保障,还有啥可担心的呢。”梁兵说,正是这颗“定心丸”,才让他下定决心递交了申请。

    像梁兵一样雷厉风行的只是少数,大多数人在面对“下海”还是“不下”时,仍纠结不已。“打电话咨询的人多,真正报名申请的很少。”市委组织部人才科副科长钟勇说,新规出台至今,每天都有人打电话咨询政策,但从市科技局统计的数据看,真正递交申请的只有寥寥几人。钟勇认为,有“下海”意愿的人才还是很多,但因为对政策了解不够透彻,不少人都在观望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哪些人员属于优秀人才

    梁兵22岁参加工作至今,从基层工作人员到干部,不仅拥有过硬的专业技能,在人员管理方面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。依据此次划定的范畴,梁兵自然在优秀人才之列。

    和梁兵一样的属于优秀人才的还有很多。据统计,我市共有各类人才总量67.2万人,人才密度达1230人/万人。这样的智力资源,甚至并和东部一些发达地区相比也不逊色。然而,这些人才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事业单位、科研院所和高校,生产一线尤其是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匮乏,企业家队伍人才更是短缺。

    “绵阳科技生产一线太需要优秀人才了。”说起出台人才新规的初衷,市委组织部副部长、市人才办主任文刚说,鼓励我市各类优秀人才创办(领办)科技型企业,对于加快科技城建设、促进高科技成果、专利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,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,具有重要战略意义。而《意见》的出台,也是为了大力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,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支持力度,引导我市各类优秀人才向科技生产一线流动,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优秀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。

    “所谓的优秀人才,不仅仅是指科研人员,只要能将掌握的一技之长转化为科技成果,都在优秀人才范畴。”文刚说,具体到优秀人才的定义,是指在某一领域有所专长和优势,并能将专长转化为科技产品或科技服务的人员都属于优秀人才,既包括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才,也涵盖市内各大专院校的专业人才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科技型企业如何定位

    科技型企业在增加就业、促进经济增长、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,是优秀人才创业成长的主要平台,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。作为国家科技城,绵阳如何在全省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中一马当先,率先突破,需要的不仅是科技人才,更需要科技型企业。正是基于此,《意见》对创办(领办)企业类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。

    根据《意见》规定,此次受鼓励创办(领办)企业的范围为在绵阳辖区内创办(领办)科技型企业。具体包括:属于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》、《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》、当年《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优先发展技术领域》以及《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》规定范围的企业。

    “根据我市发展战略,近期将优先鼓励创办(领办)我市重点发展的“2+4”产业范围内的科技型企业。”文刚说,“2+4”产业具体是指电子信息产业、汽车及零部件产业、食品及生物医药产业、冶金机械产业、材料及新能源产业、化工节能环保产业,根据省委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,近期将优先鼓励优秀人才创办(领办)此范围内的科技型企业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政策和资金支持

    政策和资金是人才创新创业的“助推剂”,文刚表示,为鼓励优秀人才创办(领办)科技型企业,我市将采取“政策激励+政治激励+经济奖励”的方式,给予多方面的支持。

    政策激励方面,市政府办公室已下发了《关于印发绵阳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》,要求各级各部门把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,在充分用好用足现有各项政策的基础上,及时出台相关鼓励措施,在项目立项、工商注册、经营场地、金融支持、贷款担保、专项资金扶持、相关费用减免等方面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。政治激励方面,适时评选一批优秀创办(领办)科技型企业人员,在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推荐或安排上,以及在省优专家等的推荐和市级拔尖人才的评选上给予优先考虑;综合考核特别优秀的,愿意回原单位工作的给予提拔使用。经济激励方面,对评选为优秀创办(领办)科技型企业人员的,给予专项经济奖励;对特别优秀的给予经济重奖。

    “帮扶优秀人才创办(领办)企业不仅要政策上的支持,更需要雪中送炭式的关怀。”文刚说,考虑到企业创办初期会遇到资金上的困难,他们正在研究更具体的帮扶政策,计划每年评选一批拟重点扶持的处于初创阶段的创新创业团队,根据企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,给予10至30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如何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

    “鼓励优秀人才向科技生产一线流动,必须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。”文刚说,创业有风险,如何让优秀人才抛开包袱,全身心投入到创办(领办)企业中去,《意见》也有明确的规定。

    根据相关规定,去创办(领办)科技型企业的人员,其人事档案由市人才服务中心托管,其在原单位的编制空缺仍采用实名制管理方式,暂时冻结,托管时间不超过3年,托管手续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。由审批单位、主管单位和市人才服务中心,根据创办(领办)人员的工作实绩、项目推进程度、企业发展情况等,进行年度考核和结束托管综合考核。

    “人事档案托管并不意味着停薪,期间还会发放基本待遇。”文刚说,根据相关规定,将对创办(领办)科技型企业的人员按月发放原基本待遇,年度考核合格的发放其他待遇,托管期间或托管期满后,愿意回原单位的应予妥善安排,创办(领办)时间与之前任职时间合并计算;继续留在创办(领办)企业工作的,办理相应手续,之前的工作年限视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。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创办(领办)科技型企业的,创办期间由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“五险一金”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激励机制有何创新

    事实上,为推动绵阳国家科技城建设,我市曾多次选派优秀人才到企业、包括到民营企业挂职锻炼。在文刚看来,与以往出台的政策相比,此次鼓励各类优秀人才积极创办(领办)科技型企业的实践,不仅是进一步深化了拓展锻炼形式,还明确了待遇和人事关系,解决了创办(领办)企业人员的后顾之忧。

    “前两年曾出台过类似文件,但都是规定的大体方向,没有明确相关具体问题。”文刚说,2009年的《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》和2010年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意见》,并未明确创办企业类型和创业人员类别,且人事关系也只保留两年,也并未明确待遇,而此次出台的《意见》则将这些问题都明确下来。

    文刚认为,《意见》对鼓励的优秀人才范畴有明确的界定:可以是社会成员和社会组织,也可以是绵阳市辖区范围内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经营、管理、专业技术、技能人才等,而且创办(领办)企业在绵阳本地,既带动了产业投资,又创造了就业机会,企业成长后还创造税收,对推动绵阳国家科技城建设有着重要意义。

浏览次数: